黃姓地下錢莊業者利用「軍好貸」吸收現役貸款,再藉工作獎金為餌引誘士官兵交付公務資料,涉案官兵擴及機敏的雷達站及戰鬥機聯隊,高雄高分檢依國安法等罪起訴黃男胞妹及涉案3名軍官兵,高雄高分院今宣判,黃女因協助交付賄款、助胞兄隱匿資金來源,依一般罪處4至10月徒刑,胡姓軍人等3人則依洩漏軍機罪重判2年至8年6月。
檢方調查,黃男(通緝中)受大陸綽號「勇哥」的男子王志勇指示,2019年起在台灣利用「軍好貸」等名義在社群投放廣告,吸引有資金需求的軍士官兵聯繫借款。
等官兵交付軍人證借貸後,黃男等人再以免除債務、賺取工作獎金等誘惑,要求借貸的軍士官兵可以交付職務上機密資料「抵債」,並透過在國泰世華銀行任職的胞妹當「白手套」,協助隱匿賄款來源,黃女還會至左營區某銀樓協助胞兄領取地下匯兌的款項。
國防部政戰局軍事安全總隊查出黃男刻意找軍人下手,報請橋頭地檢署指揮,與調查局國安站共同展開偵辦,查出空軍陳姓軍官及胡姓、陳姓士官兵確實有與黃男往來,借貸金額多達數十萬元。
2022年12月底,橋檢發動首波搜索,當時帶回黃男胞妹及陳姓軍官、胡姓士兵等人,另還查出左營區某知名銀樓許姓業者(另案偵結)涉嫌協助黃男洗錢。
當時橋檢訊後聲押4人卻獲法院交保,檢察官不服抗告,高雄高分院發回後地院更裁,黃女、許男及胡男裁准羈押,但黃姓主嫌則仍未到案。
因涉案軍士官洩漏文件屬於國家機密保護法範圍,屬於二審權責,橋檢將全案移轉給高雄高分檢偵辦。
全案經訊問證人、黃女、陳姓軍士官等人後,認定4人已違反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等重罪,對黃男胞妹及現役陳姓、胡姓等三名軍人提起公訴,至於未到案的黃姓主嫌,案發後疑逃往中國大陸,檢方另案發布通緝,許姓錢莊業者因涉洗錢,則由橋檢負責偵辦。
高雄高分院今天宣判,空軍胡姓上士、陳姓上尉作戰官被依「交付軍事機密於敵人罪」等罪,重判8年及8年6月徒刑;空軍陳姓上士則依刺探軍機罪判刑2年,協助洗錢的黃男胞妹,則犯一般洗錢罪判刑4至9月,黃女必須入監。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