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名人夫自認和男性友人往來,痛毆她一頓後再,還拿安眠、鎮定藥物讓她喝下,載到停車場打算同歸於盡,所幸警方獲報及時趕到救出女子,檢方依、強制性交及傷害罪嫌起訴他;男子因今年5月死亡,台中地院判公訴不受理。
檢警調查,男子2025年9月21日和妻子去唱歌,在包廂時發現對方和男性友人有訊息往來,竟朝她掌摑、痛毆一頓,下午載妻子回家後又朝她性侵。
當天下午3點多,男子再開車載妻子到往大坑風景區,並拿鎮定、安眠藥藥物讓她喝下,見妻子昏迷帶到北屯區一間旅館外的停車場,竟直接在車上打算和她同歸於盡。
所幸其兒子察覺異狀報案,警方當晚7點多趕赴停車場找到2人,男子當時意識清楚,警員並將意識模糊的女子送醫急救,待其清醒後再到派出所作筆錄。
檢方訊時,男子天坦承客觀行為,但否認性侵、殺人未遂,辯稱和妻子是合意性交,沒有違反其意願;女子控訴遭毆打、性侵,並提出相關驗傷佐證;另根據雙方對話紀錄,男子曾傳「老婆、失去妳、我什麼都沒了」等語。
檢方認為,男子單方面傳送負面、消極情緒文字,妻子回覆中並未明示或透露有所同感,偵結依傷害、強制性交及殺人未遂等3罪嫌起訴他。
台中地院查,檢方2025年12月起訴男子後,他今年5月11日已死亡,判處本件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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