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楠梓區一名年僅4歲的幼童,前年底遭生母與繼父接續以塑膠椅砸頭、加熱鐵湯勺燙手臂,甚至遭高溫熱水澆淋全身,導致體表面積高達63%二度燙傷,並引發敗血症,餘生面臨身心發展遲緩及終身殘疾之苦,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怒斥兩人手段凶殘,依共同犯對未滿七歲之人施以凌虐致重傷罪,分別判生母13年6月、繼父14年10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2歲的生母與23歲的繼父共同撫養5名年幼子女,受害的4歲幼童小希(化名)排行老二,卻在2024年11月底至12月間,僅因管教不耐,竟對毫無自救能力的小希施以一連串近乎酷刑的凌虐。
前年11月底,繼父先持塑膠椅子重砸小希頭部,12月6日生母接力以手狠捏小希臉頰,並拿奶粉罐砸其頭部,數天後,繼父再以沙茶罐口強壓小希嘴部至擦傷,更駭人的是,同月13日,生母竟將鐵湯勺放在瓦斯爐上加熱,手持炙熱鐵湯勺朝小希左手前臂猛抽兩下,造成嚴重燙傷,隨後又拿拖鞋痛毆其臉部。
同月15日深夜,繼父手段更甚,將小希帶進浴室,以高溫熱水朝其身上瘋狂澆淋,導致小希全身受有高達63%面積之二度燙傷,其中30%為深二度燙傷,生母當時在場不僅未加阻止,夫妻甚至將全身淋濕、嚴重燙傷的小希棄置於客廳不顧,直到隔天下午,生母見情況不對才通知社工,小希被緊急送往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時,已因傷勢過重併發敗血症,隨即轉入加護病房急救。
雖然撿回一命,但醫院評估指出,小希因大面積燒燙傷留下肥厚攣縮疤痕,導致皮膚感覺異常、排汗功能永久受損、整體發育受到嚴重妨害,且已被診斷出因長期受虐出現發展遲緩,心理創傷難以平復,往後漫長人生都必須承受終身殘疾之苦。
檢警調查期間,這對狠心父母為了掩蓋罪行,一度串通謊稱小希是在吃薑母鴨時不慎被燙傷,生母甚至在偵查中惡意刪除手機對話紀錄企圖滅證,直到檢警前往薑母鴨店訪查戳破謊言,並提示關鍵對話紀錄與凌虐影片後,兩人才在審理時坦承犯行。
橋頭地院認為,被告兩人皆非初為人父母,明知幼童身體構造脆弱,卻施以成年人都難以忍受的殘酷手段,蔑視他人苦痛之態度,對幼童身心造成不可逆的巨大損害,罪行重大,因此依對於未滿七歲之人施以凌虐致重傷罪,判處繼父有期徒刑14年10月、生母有期徒刑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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