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公訴靳隆坤以聯繫開庭事務為由,和法院女庭務員加LINE,卻頻繁傳送訊息騷擾,還當面追問女方為何不回,靳因騷擾年終職務評定被評「未達良好(相當丙等)」,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處分無違誤,判決敗訴。
靳隆坤是司法官四十二期,過去曾因蒞庭時低頭看報紙、滑手機,被記「警告」,並在年終職職務評定會核布為「未達良好」。
判決指出,靳隆坤被指控蒞庭結束後,以聯繫開庭事務為由,要求三名橋頭地院女性庭務員跟他加LINE,結果卻持續傳送文字問候,期間,甚至傳送「我今天會呼風喚雨喔,美女有感受到嗎?」若有女庭務員「已讀不回」,靳隆坤於蒞庭時還追問「為何都不回訊息」,讓女方備感壓力,最後由任職於同法院的法官胞兄協助向上陳報。
橋檢得知後,由主任檢察官對靳口頭告誡,並將其列管,隨後職務評定審議會認定靳「言行不檢,足認評列良好顯不適當」,去年五月評定為「未達良好」,轉法務部核定。
靳隆坤不服提行政訴訟,主張他辦案成績是全署第一名,且無任何遲延案件,承辦公務表現卓越,全署卻僅有他一人被評為「未達良好」有失公允。
靳隆坤稱,他加LINE是為了建立同事情誼,且對方開庭都有跟他打招呼,稱對方美女只是個人的心情抒發,他主任檢察官也有收到訊息,無騷擾意圖。
法官審理時,受擾的女庭務員出庭證述,指稱因怕不好意思才加好友,但靳隆坤卻詢問星座、追問不回訊息原因,讓她備感壓力。一名受擾的女庭務員,也指靳傳過「今天的你讓人眼睛一亮」、「想送你生日禮物」等語。
法官認為,檢察官職司刑事犯罪偵查,本應保持高尚品格、謹言慎行,靳隆坤卻利用職務之便,傳送與公務無關且言詞輕佻的訊息,已造成他人困擾與職場壓力。
法院認為,靳隆坤於職評會有六票初評為「未達良好」,檢察長覆評也維持「未達良好」,經報請高檢署層轉法務部,提送檢審會審議通過後,由法務部長核定,程序合乎規定,判決靳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