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發生在泰國著名景點的爆炸案是泰國歷史上傷亡最慘重的爆炸案,導致了20人喪生,超過120人受傷,其判決備受關注。
泰國法院裁定,兩名被告在四面佛壇放置了炸彈,犯有蓄意謀殺等罪,違反了多項法律,「因此,法院判處法律規定的最嚴厲刑罰——死刑」。
這兩名維吾爾族被告均為中國公民,名字分別為比拉爾·默罕默德(Bilal Mohammed,又名「阿德姆·卡拉達格」)和玉蘇甫·米爾艾力(Yusufu Mierali)。據法新社報道,在判決宣布後,米爾艾力表示不接受該結果,堅稱「我沒做錯任何事」。被告律師表示,兩名被告將提起上訴。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在周四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注意到泰方的判決,並強調「當年的恐襲爆炸造成包括7名中國公民在內20人罹難、一百多人受傷。施襲者毫無人性、罪大惡極。支持泰方依法審判,嚴懲凶手」。
針對這起駭人聽聞襲擊事件的審判歷時十年,期間因新冠疫情和難以找到翻譯人員而屢遭延誤。
雖然沒有組織聲稱對此次爆炸負責,但安全專家認為,這是針對此前泰國遣返維族人的報復行動。在爆炸發生前幾周,泰國當時的軍政府強制遣返了109名維吾爾族人返回中國。人權組織稱,維族等少數群體在中國面臨文化和宗教打壓,指責中國政府在新疆廣泛侵犯人權。中國政府則否認這些指控。
泰國曾是維吾爾族人的重要中轉站,但爆炸案發生時泰國領導層被認為在向北京靠攏。2025年2月,泰國也將數十名維吾爾族人遣返回中國,此舉當時招致了聯合國譴責。
(法新社,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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