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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重利4罪起訴檢察官林渝鈞 20萬具保限制出境出海8月、科技設備監控

放重利4罪起訴檢察官林渝鈞 20萬具保限制出境出海8月、科技設備監控

地檢署23日起訴已離職的林渝鈞,任內涉犯重利等4罪,林在2月間案發後收押4月餘,起訴後移審法院,法官26日詢問後裁定20萬元具保,並自6月26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因犯罪嫌疑重大,考量他2年以前有多次出國觀光紀錄,仍存有逃亡之可能性,裁定限制期間要接受科技監控設備監控。

檢方23日起訴林渝鈞涉犯刑法重利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或機會犯強制罪,以及涉犯防制法洗錢罪嫌,並將林移審基隆地院。

檢方調查,高姓男子因財務困難,高利向董姓男子借款。林渝鈞的蔣姓妻子,經董男介紹至高男的公司工作,林因而與高認識後,透過人頭在2022至2024年間放款給高男,約定年息60至84%,共向高收取利息354萬多元。

林渝鈞與蔣女另以較低利息借貸,或以投資理由,向親友等人取得資金,再轉手放貸給高男後,收取年息42至60%。檢方查出,這段期間借貸給高男的金額高達1億多元,收取的利息超過3948萬元。

高男在2025年9月間已無力清償,林渝鈞為確保債權,脅迫高男在林以他人名義設立的公司施工,工程款優先清償債務,但高男未簽署。

林渝鈞疑為掩飾重利犯行,除了2022至2025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未依法據實申報借貸給高男的債權債務關係,還在2024年9月16日與蔣女辦理假離婚,因此從2024年起就不用再申報蔣女的財產狀況。

基檢今年2月25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廉政署廉政官發動搜索,隔天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2個月羈押期滿前,檢方聲請延押,基隆地方法院裁准。林渝鈞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駁回。

基隆地院指出,林渝鈞涉犯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法院6月26日上午9時30分訊問,依林渝鈞及辯護人答辯內容,參照起訴書證據,認為涉犯洗錢防制法等罪,犯罪嫌疑重大。先前以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聲請羈押並延長羈押獲准,在押4個月期間,檢察官已經詳為調查並保全證據,偵結起訴,裁定20萬元具保。

法官認為,林渝鈞2年以前有多次出國觀光紀錄,仍有逃亡之可能性,裁定限制出境、出海期間要接受科技監控設備監控。每周一、三、五上午9時起至11時間,要在指定門牌號碼前,持用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並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定期報到。

檢察官林渝鈞放重利4罪起訴,法官裁定20萬元具保,限制出境、出海8月,期間要科技設備監控定期報到。記者游明煌/翻攝
檢察官林渝鈞放重利4罪起訴,法官裁定20萬元具保,限制出境、出海8月,期間要科技設備監控定期報到。記者游明煌/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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