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前鎮區新衙路某出租套房6月24日傳出火警,警、消到場時火苗已撲滅,但勘查屋內,發現有跡象且沙發上有和器具,追查出租屋人王姓男子涉嫌吸毒後縱火並毒駕逃逸,依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法辦。
警前鎮分局今天表示,6月24日中午12時許,前鎮區新衙路某出租套房冒出濃煙,警、消據報抵達火場,進入起火的房屋,發現火苗已撲滅。
警、消勘查屋內火場,查出疑有縱火跡象,且屋內沙發等處,有海洛因、安非他命殘渣袋、注射針筒、吸食器等證物,得悉王姓男子(42歲)租屋,疑在自行滅火後便騎機車離去。
警方懷疑起火原因不單純,根據相關監錄系統,追查王男去向,3小時後,在前鎮區國光路王男父母住處地下室停車場,發現王男正要騎機車離去,立即擁上攔住他的去路。
據警方調查,王男坦承施用毒品後精神狀態不穩,在套房內點火,等濃煙冒出又自行將火勢撲滅,並騎車逃離現場。警詢後,警方依他涉嫌縱火、毒駕涉及公共危險罪、並涉嫌吸食毒品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他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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