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地檢署偵辦醫美集團愛爾麗偷拍案,昨依刑法無故攝錄性影像罪、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及違反個資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起訴集團總裁常如山、總經理劉貞華、特助張元齡、監視器設備商謝金亨與其妻兒,公司會計蔡怡貞共七人,並對常求處十四年以上重刑。
起訴指出,常如山等人於二○一九至二○二五年間,涉在雙北及台中七間分店內,偷拍包括四名未成年人在內的九十九名被害人,六年內共涉犯一百六十四罪,且偵查中互相推諉卸責,毫無悔意、態度惡劣應予嚴懲,除常如山外,建請法院判處劉貞華十三年以上,張元齡十二年以上,謝金亨、蔡怡貞各九年以上徒刑。
被稱為「醫美教父」的常如山,因懷疑積極追求的劉姓女密友移情別戀,在女方住處性侵未遂挨告後,又違反犯罪被害人保護令,不僅向媒體爆料,還向法院聲請查封房屋騷擾女方,前天遭北檢起訴求重刑。在押的常、張、謝三人預計今天上午移審新北地院。
檢方調查,常如山等人涉在愛爾麗台北松江店、忠孝店;新北永和店、新莊店、板橋店、林口店及台中崇德店的診間角落,裝設偽裝成偵煙器的監視器偷拍、竊錄前往分店的消費者面容、個人更衣或裸露胸部、下半身等診間非公開活動的影片。
今年五月一日,有病患在板橋店診間內,發現偽裝型監視器,經被害人報警後,常如山等人隨即指示謝金亨拆除板橋店的偽裝型監視器及主機,並刪除儲存影像。
隔天該名被害人將此事發文至Threads,此事在網路迅速延燒,常如山等人於是再度指示謝金亨,自台北松江店、站前店、忠孝店,新北永和店、新莊店、板橋店,一路南下至桃園中正店及台中文心店、崇德店,拆除偽裝型監視器。
過程中,謝金亨的楊姓妻子和兒子,基於湮滅、隱匿證據犯意,沿途陪同謝男至愛爾麗各分店協助拆除偽裝型監視器及主機,檢警最後循線於五月三日深夜,趕赴愛爾麗台中崇德店前順利拘提謝男,檢方一併依湮滅證據罪起訴謝男妻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