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銀灰色轎車今天凌晨在市沙鹿區和龍井區共3處路口甩尾、燒胎,有駕駛開車目擊說很危險,懷疑對方毒駕,清水警分局表示已查出該車車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舉發,最高可處3萬6千元罰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
清水警分局表示,今天凌晨0時50分,一輛銀灰色轎車陸續於沙鹿區及龍井區3處路口甩尾,清水分局經調閱,已查明確認涉案車輛車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第43條第1項第1款予以舉發,最高可處3萬6千元罰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
另該車造成其他用路人高度危險,疑涉公共危險罪嫌,清水分局將盡速查緝車主到案說明以釐清案情。警方呼籲,蛇行、甩尾燒胎行為,均屬危險駕駛,不僅會面臨高額罰鍰還會被移送刑法偵辦,警方將持續針對易發生危駕路段加強巡邏、取締,以維護交通秩序與公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