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歲劉姓男子與朋友聚餐飲酒後,自認僅有喝一點啤酒,因不想隔天再回到餐廳牽機車,加上自認可以安全駕駛,直接騎車返家,前天凌晨當場被巡邏的警專實習生注意尾燈不亮,通報員警攔查;因劉身上散發酒氣,施以呼氣酒精濃度測試,確認酒測值達每公升0.24毫克。
劉姓男子前天凌晨3時許騎車行經台南市安平區中華西路二段與永華路二段路口時,轄區第四警分局育平派出所警員吳科儒正帶著警專實習生鄭至斌執行深夜巡邏勤務,出勤前提醒鄭除留意治安、交通狀況外,也要注意車輛設備異常及駕駛人可疑徵候。
鄭眼尖發現劉的機車尾燈未亮,告知吳上前攔查,經員警與駕駛人對話,吳、鄭二人均察覺劉姓駕駛身上散發濃厚酒氣;經進一步詢問,劉承認跟朋友聚餐時有飲酒,因覺得僅有喝一點啤酒,加上不想隔天再回餐廳牽車,自認還可以平穩駕駛,因此想要在深夜趕快騎車回家。
員警依規定告知酒測程序及相關權利,經實施呼氣酒精濃度測試,劉的酒測值為每公升0.24毫克,已超過法定標準,當場製單舉發開罰1萬5千元、吊扣駕照1年,並移置保管車輛,劉還必須參加道路安全交通講習;據了解,劉是第一次被逮,警方叮嚀之後不要再犯。
分局長廖水池表示,本案展現實習生積極學習、學以致用的態度,彰顯警察經驗傳承的成果。警方呼籲,酒後駕車害人害己,切勿心存僥倖,應善用代駕、計程車或指定駕駛等方式返家,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