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凌虐1歲10個月大男童「」致死,一審各判處、18年有期徒刑,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案;兒少守護團體總召張瓦力表示,目前的法制就是最多判到這樣,「已經真的很謝謝了」。
合議庭駁回上訴案的訊息一傳出,守候在法院門口的兒少守護團體數十名「剴剴戰士」尖叫擁抱,有人得知判決結果,激動落淚,大喊謝謝法官、檢察官,還有人相擁而泣。
張瓦力表示,覺得真的很謝謝法官,謝謝檢察官,謝謝所有為剴剴發聲的人,她們終於覺得很開心,宣判結果一出來之後,大家都在旁邊哭了,就是覺得終於可以不會被輕判。
張瓦力還說,因為她們很害怕被輕判,她們已經這幾個月來都很糾結,真的是撐到今天,很不容易,她不知道要講什麼,因為沒有死刑她們都不滿意,可是在目前的法制就是最多就判到這樣「已經真的很謝謝法官了」。
至於保母妹妹劉若琳還是判處有期徒刑18年是否輕判?張瓦力說,「對,我們覺得太輕,因為劉若琳基本上看來都是共同正犯」;張瓦力說,劉若琳應該跟劉彩萱一樣判無期徒刑,可是目前就是可能沒有辦法判到這樣「能維持原判就已經很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