弊案今下午開庭審理,被告之一前副總經理郭政瑋以證人身分到庭詰問,他在偵查、聲押及接押庭上陳述,多次陳述「我是做事情的人,長官決定如何,我都要辦」、「聽從(總經理)蘇坤煌指示」等語,今在檢方再次追問「長官」所指何人?他答稱:「蘇坤煌」。
同案被告台綠前董事長、前總經理蘇坤煌、鴻暉公司負責人蘇俊仁及晁暘公司負責人戴妤倩等4人及律師,均聲請傳喚郭政瑋作證,陳啓昱等5人均親自出庭。
郭政瑋說,2017年5月進入台綠擔任規畫設計處長,升任副總、業務副總,2022年5月離職,在台綠任職5年。「當時員工普遍有一樣的認知」他說,台綠未從事土地開發,一是官股,員工不適合與三教九流接觸,並沒有規畫自己去執行土地開發,另有帳務及財力上問題,無法支付所需額外禮品等,總經理在內部會議也曾提到台綠不適合土地開發。
面對律師詢及檢方起訴土地開發有很大獲利,但台綠卻未從事土地開發,如何獲利?他強調,台綠不從事土地開發是公司政策及其商業模式,至於土地開發有很大獲利?他並未涉及此領域,沒有完整資訊來評論,至少專注可以掌控項目,公司員工從10多位成長至80多位,大幅成長,任期期間有20多億的營收。
然而,依台綠2016營運報告中在其初期目標包括土地開發,郭政瑋說,總經理指示第一線不做土地開發,台綠所做類似平台工作,土地開發等發包合作夥伴,本身從事整合、文件及架構等工作。同時,他花快200萬買台綠的股票,「對公司有信心」。
他形容鴻暉與晁暘與台綠的關係是合作夥伴,「鴻暉與晁暘是蘇坤煌找來配合的」他也在偵訊、聲押及接押庭指「所有土地開發都是蘇坤煌所指定,所以站在員工立場,我們並沒有能力反駁或質疑,也無權限或能力去指定」,面對檢方追問,他再次表示當初陳述沒有錯。
檢方以台泥義竹場詢問郭,「台泥指定鴻暉」,但他在說明會上沒看過鴻暉,認為土地是由晁暘開發的,且法務等單位建議該案必須送母公司審核,最後由鴻暉出面簽約。郭說,他不清楚開發商合作方式,且蘇坤煌指是客戶指定的。
「這是長官的決定,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是做事情的人,長官決定如何,我都要辦,事情不是我決定,我也沒有那個權限吧」郭在偵訊中多次回答「長官做的決策 」,檢方追問口中長官指的是蘇坤煌或陳啓昱,他說是蘇坤煌,與陳啓昱沒有業務上往來或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