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日在社媒X發文表明,將總統任期改為四年兩任制,以實現責任政治,並加強地方自治與人民的基本權利,這是他二○二二年首度競選總統時就提出的承諾,也是自己一貫堅持的立場,至今沒變。
現行南韓憲法規定,總統一任五年且不得連任。有批評人士形容,南韓的總統制根本是「帝王總統制」。
李在明在上述發文寫道,大多數國民都認同,已沿用四十年的現行憲法不合時宜,有必要予以修改;若啟動修憲,具體內容應由透過朝野協商決定。
韓聯社十四日引述官員報導,李在明傾向推動修憲,將總統一個任期改為四年且能連任一次,並強化國會的權力。根據該官員轉述,李在明認為,這是南韓人民最能接受的修憲方案。
上述官員說,李在明也認同南韓總統權力高度集中的體制問題。
上述官員還說,李政府希望透過總統兩任制彌補總統集權制的局限,但並非要改為內閣制,也不是主張改為半總統制(雙首長制)等制度;由於南韓修憲需國會議員兩百人以上同意,因此最好在國會進行朝野政黨協商和推動。
韓聯社報導,修憲是李政府的「頭號施政要務」。在李政府去年六月上台後,國政企畫委員會就將引進四年兩任制與兩輪選舉制等制度納入修憲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