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理化老師梁大晏5年前加入製毒集團,協助取得原料和設備工具,並傳授製毒工法,一、二審皆依製造第三級而混合二種以上毒品罪,判處梁7年9月徒刑,案件上訴,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此案起源於中打中心2020年7月破獲一粒眠原料硝西泮製毒工廠,向上溯源查出主嫌麥恩典的製毒集團,並發現梁大晏隱身幕後,購買提供製毒化學原料、器具,教導製毒方法,宛如美劇「絕命毒師」情節。
檢警搜索在桃園市楊梅區民宅查獲三級毒品喵喵成品及半成品200公斤、硝西泮3公斤,及防毒面具、製毒器具等物,估計毒品市值逾億元,若流入市面可供50萬人吸食,麥等人落網後羈押迄今。
法院審理時,梁大晏否認犯行,供稱他確實有替麥解答製毒的問題,並取的相關原料和設備,但他不知麥在製毒,麥當時告知是朋友要買,他才幫忙購入溴、甲苯、碳酸氫鈉、鹽酸等物,但他購買前已確認是合法物品,他沒有教學製毒方式。
法院根據麥等人的證詞,對比手機對話紀錄等,認定梁大晏的確知道麥在製毒,而他也幫麥遍尋所需原料,並在觀看麥某製毒成果後,還協助麥男解決製造過程中化學反應等問題。
法院認為,若不是梁大晏利用教學身分,為麥取得製造第三級毒品原料及設備工具,麥根本無能力單獨製毒,這也說明梁在案件中具不可或缺的地位。
法院審酌梁大晏助長毒品氾濫、危害國民身心健康,影響社會治安,一、二審依製造第三級毒品而混合二種以上毒品罪,判處梁7年9月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判決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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