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王姓資深專案經理、莊姓總經理特助、謝姓副理暨工地主任等3人於2022年至2023年間在台泥嘉謙綠能義竹漁電共生、台泥嘉和綠能龍江漁電共生等案,涉以墊高工程款方式,向廠商收取回扣超過5000萬元,台南檢調昨赴台泥綠能等12處搜索,傳拘王等7人,訊問後今向法院聲押王、莊及謝3人獲准。
台南檢調據報,台泥綠能公司有高層在漁電共生相關工程案向廠商收取回扣相關情資,主動介入調查,並由檢肅黑金及國安專組檢察官王宇承指揮偵辦,昨日與許家彰、鄭聆苓、黃慶瑋、陳奕翔、林曉霜、張芳綾共7名檢察官,指揮台南市調查處至台泥綠能公司等處搜索及扣押相關證物。
檢方指出,王、莊及謝等3人於2022年至2023年間,就台泥嘉謙綠能義竹漁電共生相關工程案,共向廠商收取2千多萬元不法利益;王、莊等2人於2023年間,就台泥嘉謙綠能義竹漁電共生相關工程案及台泥嘉和綠能龍江漁電共生相關工程案,共向廠商收取美金1百多萬元不法利益。
除此之外,莊另於111年間,向台泥綠能公司義竹案場相關廠商,恐嚇取財1百多萬元。
據了解,王等人涉以墊高工程款方式,向廠商收取回扣,也因王等人隱匿其不法所得,專案小組經查扣手機及相關帳證,持續追查其金流流向及相關事證,擴大偵辦當中。
台南檢調共傳、拘王、莊及謝等共7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王等3人涉犯背信、洗錢等罪嫌,莊另涉恐嚇取財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以及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也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今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召開強制處分庭後裁押。其餘4人則飭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