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州5月發生「張潤基」,牽扯出兇嫌父親為警官以及偵查包庇等一連串爭議,加上因應「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警方決定下個月導入「迴避制」,禁止警察接觸親屬的案件。
23歲的張潤基(音譯)涉嫌在5月於光州市一條街上以為目的,女高中生李某並用凶器將其刺死。綜合檢警調查,張潤基的父親為現任警官,負責辦案的警方調查組曾銷毀束線帶與充氣娃娃等物證,並洩露調查情況,引發巨大爭議。
另外,南韓在4日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廢除檢察官直接偵查及補充偵查權,未來所有刑事案件將由警察、重大犯罪搜查廳及高級公職人員犯罪搜查處等機關負責偵查。不過也有法界人士憂慮,若調查過度依賴警方,恐重演「張潤基事件」包庇兇嫌等爭議。
根據韓聯社報導,警察廳今天召開「修正版刑事訴訟法後續措施工作小組(TF)」會議,因應「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將於10月2日施行,決定自下月初起導入「迴避制」,禁止警察直接偵辦涉及配偶或直系尊、卑親屬的案件,改由其他警察機關負責。
警察廳表示,以張潤基事件為契機首次進行全面清查後,確認共有117件警察家屬相關案件。警察家屬案件是指,案件關係人為目前在負責該案偵查(包括立案前調查)的警察機關任職,或最近3年內曾在該機關任職之警察的配偶或直系尊、卑親屬。
另外,警方將配合下半年定期人事調整,把原由國家搜查本部負責的偵查、監察功能,移交並改編至人權監察官室,同時成立內部弊案偵查隊。
警方表示,為強化偵查公正性而研議中的各項課題,將在討論完成後公開進度,後續法規整備及偵查程序改善,則將以國家搜查本部為中心持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