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大直某知名驚傳消費糾紛,一名女子在上發文怒控,跟朋友昨天至餐廳用餐,遭隔壁桌男客多次莫名偷拍,未料向餐廳經理求助卻遭冷言「沒證據無法處理」,北市警方獲報趕抵,發現男方手機內的「最近刪除」相簿中確實有一張報案女子背影照,道歉後雙方各自離去。
被害女子發文控訴,稱16日晚上與朋友用餐,發現被鄰桌男客多次偷拍,要求店經理協助卻被回「沒有證據,沒辦法幫你們處理」,事後發現店內有監視器請求調閱後,又被回「確定要報警嗎?如果對方手機裡沒有照片,你們是誣告」,女子堅持報警,店經理居然再確認「要的話,我要先去通知那位先生喔」。
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16日晚間8時4分獲報,到場了解報案者是年約20出頭的女子,而被控偷拍的是中年張姓男子,張男堅稱自己沒有偷拍,是因為看到對方的樣子酷似自己的某位友人,想拍下傳給對方。
在警方居中協調下,張男同意現場檢視手機內容,雖然沒有傳出任何相關偷拍照片,但確實在照片相簿「最近刪除」裡有一張報案女子的用餐背影照。
儘管影像並未涉及隱私部位,但照片已讓報案女子不舒服,男方當場刪除後致歉,雙方最終理性溝通後平和離開,未再衍生衝突。
警方指出,雖然背影未涉及刑法妨害秘密罪的隱私部位,但女子若因此感到心理不舒服,仍可依法提出性騷擾申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