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姓男子昨開槍打傷陳姓舅舅,落網繳出槍彈,警方查出江男犯案期間由兒子駕車接應,且案發時另有一名陳姓友人到場助陣,詢後依、槍砲等罪嫌送辦3人,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
士林地檢署表示,檢察官複訊後認定,江男、江男兒子、江男陳姓友人遭控涉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持有具殺傷力手槍」、「持有具殺傷力子彈」及刑法「殺人未遂」等罪,犯嫌重大,有逃亡、滅證、勾串共犯之虞,且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警方調查,65歲江男因與75歲陳姓舅舅有糾紛,昨午4時許在陳的住處、位於大同區的「陳悅記老師府」,朝陳男右小腿擊發1槍,犯後逃逸,陳經送醫後無生命危險。
據悉,江男因舅舅陳男在外詐賭、又經常借錢不還,心生不滿,昨午搭乘兒子汽車到舅舅住處理論,一言不合開槍報復;對於槍彈來源,江稱是「已故友人留下的」。
雖江男的30歲兒子否認涉案,但警方發現江男犯案期間皆由兒子駕駛汽車移動,懷疑江男兒子也涉入其中;另因陳姓傷者後續指稱,案發時現場還有一名男子在場助陣嗆聲,警方查出該名男子是江男友人、65歲陳姓男子,詢後一併送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