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檢署2019年查獲虛設加水站「假消費,真中獎」統一發票獎金詐領集團,其中陳姓等3名共犯推稱「義務」幫忙登打發票、兌換獎金,沒領月薪,不被法官採信,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分別判處1年7月至2年6月不等有期徒刑,沒收不法所得9萬至22萬多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嫌2016年12月間加入曾男組成的統一發票詐領集團,2017年4月21日參該集團分工,包括兌領中獎發票、對獎並剪取中獎的空白發票、登打虛開中獎空白發票、銷毀未中獎空白發票銷毀,合計參與製作2016年11-12月分至2019年7-8月分的17期假中獎發票,陳雨民除親自出面領獎,還委託知情的鐘等多名親友領獎,共計9987張,兌領得獎金共216萬1000元。王嫌是陳嫌的妻子,從事相同詐欺工作,以7453張中獎假發票兌領得獎金155萬9400元。盧嫌負責出面兌獎,拿7期、288張中獎假發票兌領得獎金共31萬6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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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處陳嫌2年6月有期徒刑,沒收犯罪所得2萬6320元,未扣案的薪資22萬3680元也沒收。王嫌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提供150小時義務勞務。盧嫌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7月,沒收扣案犯罪所得9萬元,未扣案犯罪所得17萬4000元也沒收。
這件喧騰一時的「假中獎,真A錢」爆發於2019年,中區國稅局接獲檢舉,同一家公司的加水站開出1至10元統一發票中獎率偏高,彰化地檢署調查獲曾姓主嫌2016年底招募成員成立統一發票獎金詐領集團,在台中沙鹿等地成立7家加水站公司,自2016年11月起到2018年8月間的共17期發票,曾男和集團成員利用空白發票登打200元至20萬元不等的中獎號碼,兌領5萬9千多張發票,扣除課稅,成功詐領1547萬元。其中8名成員今年8月已被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