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縣府文化局前局長吳勁毅被檢舉標案圖利廠商,且公務車私用、小額採購虛報開銷,花蓮地檢署經4個多月偵辦,昨依違反治罪條例等罪名起訴吳、文化局行政暨文化設施科長曾俊翔、古姓廟婆等3人。
檢方指出,花蓮市將軍府園區被列為縣定古蹟,須通過文化局、建設處與消防局查驗後才能開放;不過,園區在2024年3月25日前仍未取得使用許可,吳、曾二人卻縱容得標廠商以「壓力測試」、「試運轉」為由,提早營業約2個月,不法獲利達63萬2300元。違規廠商部分檢方另案偵辦中。
吳勁毅上任後,以文化局鬧鬼要舉辦法事為由,指示局內同仁找宮廟人員安排法師主持祭拜,他與交情匪淺的古姓廟婆明知實際支付法師費用只有6萬2400元,卻浮報金額到9萬3800元,多出的2萬6400元被他拿去抵銷個人積欠宮廟的債務,公務支出變成私帳。
檢方還查出,2023年吉安鄉菸葉廠修復工程辦祈福典禮時,曾俊翔因法會紅包等費用無法核銷,竟指示承辦人要求廠商採「假發票、真核銷」方式,先由廠商墊付5萬2000元,再開假發票送文化局報帳,款項最後再匯回廠商帳戶,誤導會計人員記帳。
另外,文化局2018年間購置局長用車,依規定不得挪為私用,吳勁毅竟多次將公務車用於私人用途,包括前往某露營區參與私人過夜行程,或前往某醫院就診、去郵局辦事或到游泳池運動等,還借出給友人使用。
檢方指出,吳勁毅涉犯貪汙、圖利等罪嫌;曾俊翔涉犯圖利、偽造文書、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嫌;古姓廟婆涉犯貪汙罪嫌,三人均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