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最高法院今天駁回美國科技巨擘提出的上訴,裁定維持41億歐元(約新台幣1492億元)罰款判決。Google因旗下Android作業系統涉反競爭行為,2018年遭祭出天價罰款。
法新社報導,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今天駁回Google試圖推翻歐盟執委會(EuropeanCommission)於2018年祭出天價罰款的二度上訴。這筆罰款仍是歐盟史上最高的反壟斷裁罰。
歐洲法院在聲明中表示,該法院「駁回Google和提出的上訴,從而確認對兩家公司所作的處罰」。
Google母公司Alphabet遭裁定須共同承擔部分罰款。
身為歐盟反壟斷監管機構的歐盟執委會指控Google利用Android作業系統的市場主導地位限制競爭。
歐盟執委會指控Google向使用Android作業系統的手機製造商施壓,強迫他們預先安裝其搜尋引擎及Google Chrome瀏覽器,此舉實質上排擠競爭對手,而對Google開罰43億歐元。
歐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於2022年雖維持罰款裁決,但將金額降至41億歐元,這個金額仍是歐盟史上最高罰款金額。
Google再度提出上訴,主張本案缺乏根據,並且形同懲罰創新。
歐洲法院今天駁回Google提出的所有法律論點,並下令Google支付歐盟執委會訴訟費用。
Google表示,這項判決未能「認可我們為確保Android維持開放、互操作性和免費所做出的重大投資」。
Google發言人表示:「無論如何,我們2018年即調整相關協議以符合最初的決定,我們仍將持續為用戶、合作夥伴與開發者創新,並維持Android生態系統的開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