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銘投資的富佳生技公司董座廖本揚,涉以月薪25萬元,聘雇台北市前里長張駿彥當超級業務員,收購5百多張連署書。士林地方法院今依共同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罪,判張應執行1年4月徒刑徒刑,緩刑3年,繳公庫5萬。廖由士檢偵辦中。
士院今宣判,張駿彥共同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對連署人交付賄賂使其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罪」,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有期徒刑10月,併科罰金80萬,褫奪公權3年,又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判處10月徒刑。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1年4月,緩刑3年,繳公庫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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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女共同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6月徒刑,併科罰金6萬,緩刑2年,繳公庫1萬,犯罪所得7萬5千元沒收。曹男,共同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對連署人交付賄賂,使其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罪」,判處6月徒刑,併科罰金50萬,褫奪公權2年,緩刑2年,繳公庫1萬。
楊女,共同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交付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罰金50萬,褫奪公權2年,緩刑2年,繳公庫1萬。未扣案賄賂3千6百元沒收。被告李男再開辯論。
全案檢方調查,張駿彥曾任北市士林區社新里里長,從事房仲業務10多年,在社子地區有相當人脈,去年在連署期間,因社子島廣告看板出租業務接洽廖本揚,廖涉看重其業務能力一口價月薪25萬元,聘雇幫忙衝連署,目標業績1千張,若至少拉5百張就續聘,且透過員工擬合約。
張駿彥從去年10月16日起,透過親友以每份250元協助收購連署書,其中宜蘭礁溪一家電子遊戲場員工黃女,篩選影像清楚的430名會員的身分證檔案,同月23日交給張,銀貨兩訖得手7萬5千元。
張的朋友音響企業社負責人曹男,協助收購20張連署書,曹男透過節慶康樂活動主持人楊女,在新莊福壽公園內,向林男等人收購20份連署書,並交付現金。張又透過好友李男收購20份,李男部分士院將再開辯論。
檢方起訴時指出,連署制度乃是表達被連署人有相當程度的政治支持,並兼顧政黨推薦候選人之要件相平衡,防止人民任意參選總統、副總統候選,耗費社會資源,張男等人因蠅頭小利無視民主選舉是千金難買,無論被連署人是否知名,買票陰影已讓開票數據無從信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