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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指陸商是「詐騙犯」挨告求償百萬元 法院今逆轉甭賠原因曝光

管碧玲指陸商是「詐騙犯」挨告求償百萬元 法院今逆轉甭賠原因曝光


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碧玲3年前擔任立委期間,開記者會控中國大陸商人孫天群似是「詐騙犯」、「詐騙的紀錄也很豐富」,孫提告求償160萬元並要求刊登澄清聲明,台北地方法院判管碧玲賠償16萬元。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認定「可受公評」,改判管碧玲不用賠償。

2020年澳洲「王立強」共諜案除牽扯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孫天群也被捲入其中。管碧玲當年1月9日開記者會,手持「孫天群詐騙案例」的看板,寫孫天群涉入侏羅紀投資、星亞控股、搶錢通等3項詐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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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在記者會上指「孫天群好像也是詐騙犯」、「孫天群自己本身也是詐騙犯」、「詐騙的紀錄也很豐富,他跟向心也一起涉嫌過詐騙案件」。

孫天群認為管碧玲言論侵害他的名譽,提告刑事及民事案件,刑事部分管碧玲獲不起訴確定;民事部分,孫天群提告要求賠償160萬元,並登報澄清聲明。

一審時,管碧玲稱已盡合理查證義務,言論並非憑空杜撰,她是針對可受公評事項合理評論,沒有侵害孫天群的名譽權,她也提出相關媒體報導、PTT八卦版文章佐證。管女指出,記者會主要是反駁蔡正元的不實指控,縱使與事實相左或誇大聳動,仍屬言論自由保障範疇,她僅是論述查詢到的資料而陳述,沒有添加、扭曲。

北院認為管碧玲手持看板內容、言論,足以讓大眾認為孫天群是詐欺慣犯,但管女提出的新聞資料都沒提及孫曾涉犯詐欺案件或有更深入的報導。孫非我國人民,在王立強案之前,對台灣人來說不是家喻戶曉的人物,一審認為名譽權保障應較公眾人物高,管女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判賠16萬元。

雙方皆提上訴。高院調查發現,王立強2019年11月間於澳洲媒體採訪時表示向心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在香港設立「中國新創投資」的執行長,指示他策動媒體及「網軍」為國民黨助選、推翻民進黨政府,以致向心2019年11月26日被我國以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為由,限制出境。澳洲 The Age 報社記者電話採訪孫天群,孫表示「王立強說,是民進黨派邱義仁允諾給他一大筆錢,要他誣陷向心;我乃跟王立強說,如他公開說明上情,我會替他解決債務」。 

高院認為孫天群的傳述客觀上會使大眾產生民進黨陰謀編造中國指派向心干預、操縱選舉,藉以傷害國民黨選情,進而影響選舉人投票意向,有妨害選舉公平性之虞,攸關公共利益,傳聞內容是否可信,可受公評。

因蔡正元、孫天群都沒提供證據證明王立強有這番說詞,這番說詞卻有傷害民進黨信譽和選情可能,高院認為民進黨必須即時導正視聽,確保選舉公正,管碧玲當時雖為立委但「無司法偵查權力」,也無管道連繫王立強查證,她從網路搜集媒體報導孫天群牽涉多起詐欺案件的歷史紀錄,用以攻擊孫天群的可信度,已盡查證義務,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

孫天群在高院審理中坦承與媒體報導的案件間存在某程度關連,且管碧玲僅表示孫天群「涉嫌」詐欺,未直指孫確有詐欺前科,高院認定她是善意發表言論、不具違法性,不構成侵權行為,孫天群請求賠償損害及回復名譽均無理,改判他敗訴。本件孫得上訴。

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碧玲3年前擔任立委期間,開記者會指中國大陸商人孫天群是「詐騙犯」,台北地方法院判她賠償16萬元,但台灣高等法院今改判她不用賠償。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碧玲3年前擔任立委期間,開記者會指中國大陸商人孫天群是「詐騙犯」,台北地方法院判她賠償16萬元,但台灣高等法院今改判她不用賠償。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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