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監察院認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藐視國會罪擴權,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今天下午就暫時處分行準備程序。四聲請機關共十二人在卅分鐘內陳述意見,相關機關立法院的卅分鐘則由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翁曉玲與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上陣。賴清德總統具狀指情事急迫,無其他手段可防免。
立法院日前聲請對釋字五八五號解釋(真調會條例案)提出部分不同意意見書的大法官許宗力,及曾任政務委員的許志雄迴避。憲法法庭認為立法院未提出充分事證,只是提出自己主觀的判斷;聲請認為兩人審案會不公正屬「主觀意見」,昨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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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認為立職法要求總統國情報告,牴觸憲法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欠缺法律明確性,總統與行政院長報告無明確區隔,將引發無謂憲政爭議。立職法人事同意權部分,賴認為監察院為國家憲政體制運作不可或缺一環,立院應在監委任期屆滿前行使同意權,否則侵害總統人事主動形成權。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主張我國雙首長制是由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人事任命權由總統或行政院長主動提名,交由立法院同意,依修憲後政府體制,總統和立法院同時具有直接民主正當性,是總統向人民負責、不向立法院負責的雙元民主體制,不存在立委對總統的質詢權。
行政院則質疑「反質詢」、「質詢之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隱匿資訊」等刑法藐視國會罪違反法律明確性、比例原則,侵害行政特權,立職法的調查權伸向各政府機關、部隊,嚴重破壞國防部與各司令部的國防機密。監察院主張立職法影響監察院調查權,是以國會調查之名入侵監察權核心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