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籍新住民阿箴在桃園忠貞市場經營排隊美食「阿箴越南法國麵包」,去年8月初因麵包及配料染有沙門氏桿菌及仙人掌桿菌,意外造成514人食物中毒,事發後,阿箴夫婦委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與近300人和解;桃園地院審結,今天依過失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違反食品衛生管理規定致危害人體健康,將她判處徒刑8月,緩刑2年,可上訴。
起訴事實指出,阮女在忠貞市場位於中壢區龍東路、前龍街轉角的路口擺攤經營「阿箴越南法國麵包」,營業前先於住處備料,再將備妥的食材運送到攤位上,顧客點餐後,當場將越南法國麵包加熱,加入事先準備好的配料食材。本應注意所加工調配的食品不得染有病原菌,對於食品保存及烹煮應隨時注意食品儲藏、解凍及料理食的環境衛生,防止食品遭受病原菌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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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3日,卻將染有「沙門氏桿菌」食材分別製成內含滷鴨蛋、小黃瓜、梅花肉、洋蔥絞肉、火腿、小黃瓜、醃蘿蔔、蛋黃醬、魚露、滷汁的「有肉餐點麵包」,或是只有滷鴨蛋、小黃瓜、醃蘿蔔、蛋黃醬、魚露、滷汁的「無肉餐點麵包」販售,陸續造成514人食用後出現發燒、嘔吐、腹瀉等急性腸胃炎之食物中毒症狀,紛紛就醫,並於其中12名消費者採驗糞便檢體,結果驗出「沙門氏桿菌」。
桃園市衛生局去年8月3日前往阮女備料地點的住處進行抽驗稽查,發現備料處的四門冰箱溫度不足、防蟲簾未落實緊閉、有蒼蠅出沒、部分食材未落實束口、層架有生鏽且與沾板緊鄰、部分分裝食材未標示日期等,經採集越南法國麵包、有肉餐點麵包送檢驗後,結果檢出「沙門氏桿菌」、「仙人掌桿菌」。
檢方指出,阮女販售的法國麵包每個90元,依法沒收或追徵犯罪不法所得應發還被害人,但以阮女出售給514名中毒消費者所獲利益,每人只能獲得原先的購買金額,對被害消費者無實質幫助。
由於阮女於偵查中坦承不諱,且與被害人針對麵包價金、醫藥費及精神賠償等聯繫商討賠償事宜,為免複雜化檢方將不主動查扣及宣告沒收犯罪所得,並督促阮女對被害人充分賠償。
法院審理時,法官函詢允揚保險公證人公司相關賠償進度,得知已與食物中毒的283名消費者和解、賠償金額逾224萬4551元,尚未和解的198名消費者中,大部分因為求償資料仍在補件,少部分則是求償條件談不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