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新化白骨情殺命案今天宣判,國民法官法庭認為,被告王元平用撞球桿毆打陳姓女被害人,造成她負傷倒地無法移動後,在當下及隔日都有用手機以視訊方式,讓王澤濬查看陳女情況。2人在知道她無法求救,又不提供任何可以救助的機會下,仍共同決意將她丟在原地,放任她死亡,2人有不確定的殺人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等理由,依共同殺人罪,判處凶手王澤濬、王元平各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國民法官法庭量刑理由,包括王澤濬自己認為被害人曾劈腿,竟在分手後2個月與她人正在交往期間,仍然對被害人心生不滿,夥同被告王元平設局被害人,王元平與被害人並無仇恨,僅是基於為朋友出氣的動機,竟然答應替被告王澤濬教訓被害人,並自台中將被害人載往台南新化山區。
/*.innity-apps-underlay-ad {z-index: 34 !important; }*/
.innity-apps-underlay-ad ~ .header {z-index: 35;}
.innity-apps-underlay-ad ~ .main-content .inline-ads { background: transparent;}
#eyeDiv ~ .footer{ position: relative; z-index: 2;} /* sizmek_underlay 投遞調整置底 z-index 權重 */
.article-content__abbr__text {display:inline-block;} /* to be remove */
googletag.cmd.push(function() { googletag.display(‘ads-inline’); });
王元平拿撞球桿下重手教訓完被害人後,被告2人都清楚知道被害人負傷倒地無法行動,且手機已經被收走,處在孤立無援、沒有求救機會的情況下,仍一同決意將被害人丟在人煙罕至的地方,導致被害人發生死亡的結果。
被害人在人生最後的時間孤獨一人面對生命的黑暗,身心都承受一般人難以想像的恐懼與痛苦,最終在斷絕求救可能的絕望中死去,客死異鄉曝屍荒野,國民法官法庭認為2人犯案手段非常殘忍,侵害生命法益的情節重大,帶給家屬無可磨滅的巨大傷痛,家庭喪失精神寄託從此破碎。
王澤濬、王元平2人在法院的審理過程中,說法為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或者逃避自己的責任,並沒有坦然面對自己的過錯,絲毫感受不到被告2人誠心悔改,他們對被害人生命消逝的結果仍抱持著漠視、漠然,與我無關的態度。
國民法官法庭認為,從案發到審理過程中,已經給了被告2人很多的機會去面對所造成的錯誤,但是他們仍然選擇對自己的行為掩飾狡辯,也從來沒有主動向家屬表示過歉意、賠償損害,國民法官法庭感受不到他們有一絲絲的悔意,犯後態度完全沒有辦法對他們做有利的考量。綜合這些理由,國民法官法庭判處2人無期徒刑的刑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