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男子昨天下午在高雄市大樓住處嬉鬧,鄰居報警,張男應門見到制服警察嚇到說不出話,警方表明查身分沒問題就走人,張卻楞在場20餘秒不說話,直到警方下通牒「不報資料就將你帶回查」,並追問「你是不是卡案?」張才乖乖報資料,結果一查他是得服刑12年的毒品通緝犯。
三民一警分局長明所員警昨天下午4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民眾報案指稱,位於建國三路一棟大樓內有住戶嬉鬧聲太大,妨害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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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到場後,敲了敲門,張姓男子(36歲)應門後,看見制服警察,瞬間神情緊張、驚訝到說不出話,此舉引起員警注意,警方告知「因有住戶反映太吵,我們查個證件,沒問題就離開了」。
但張男卻楞在現場不說話,警方要求他拿出證件,仍不為所動,直到20餘秒後,警方下最後通牒「不報資料就將你帶回查」,並追問「你是不是卡案件?」張才乖乖報出資料。
警方查詢張男資料,查出張9月已遭高雄地檢署發布通緝,是得服刑12年的毒品通緝犯。張眼見紙包不住火,才坦承自己確實沒去報到;為了躲避警方查緝,逃亡期間不定期更換住宿,行李也不離身,隨時準備好逃逸,沒想到卻因嘻鬧聲落網;警詢後將張依法解送歸案。
另新興警分局前金分駐所員警6日凌晨攔查一輛違規左轉的轎車,坐在副駕駛座上的林姓男子(22歲)佯稱不記得自己的身分證號,直至員警勸說要帶返所查證時,林自知逃不過才報出資料,並坦承自己是傷害罪的通緝犯。
林聲稱未成年時犯下刑事案件,因無力負擔對方要求的高額和解金,擔心入獄服刑,才四處躲藏,警方查出林已逃亡整整1年,卻因朋友駕車交通違規遭殃,警詢後將林依法解送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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