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廢棄物清除業者宏峻環保公司因收受一般事業廢棄物數量超過新北市政府核准額度,竟涉嫌以每車十多萬元的價格,跨縣市將超量運往農地非法堆置,再夥同當地業者將垃圾混入高雄廢棄物中「洗產地」,順利載往高雄市處理,檢警介入偵辦後,將宏峻的潘姓負責人等7名涉案業者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提起公訴。
檢警小組調查,宏峻環保公司負責人潘姓男子,從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間,以每車次委託費13萬至14萬元及運費1萬6000元的價格,委託曳引車司機柯姓男子清運超量廢棄物。
柯姓男子除自行駕駛外,另雇用梁男、劉男駕駛曳引車,至宏峻公司位於新北市五股區的貯存場載運一般事業廢棄物,每車次淨重約17至18公噸,累計運送14車次至高雄市。
柯等人將廢棄物運抵後,載往高雄清除業者輝樺公司負責人簡姓男子,以及廣福公司、群震公司負責人孫姓男子所租用的高雄市小港區、路竹區農地傾倒堆置。
簡、孫 2 人以每公斤7元至7.5元代價收受這些來源不明的廢棄物後,將其混入原本收受的高雄在地廢棄物中,載往高雄市焚化爐焚化處理,藉此「洗產地」規避查核。
此外,彰化縣清除業者志崴公司負責人賴姓男子也以每公斤6.5元委託簡男處理超量廢棄物,並於2024年7月18日載運約7公噸廢棄物至小港區農地傾倒。
檢警2024年7月18日前往高雄市小港區農地查處,當場查獲堆置廢棄物約37公噸,又在今年1月14日前往路竹區農地執行搜索,再查獲6處廢棄物堆置點,體積合計約1700立方公尺。
警方指出,兩處土地均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涉案業者雖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但均未申請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非法堆置廢棄物已嚴重破壞農地環境。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認定潘姓男子在內7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未依許可內容貯存、清除廢棄物罪嫌,其中簡、孫另涉犯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