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社會勞動執行成效,地檢署檢察長趙燕利昨日親赴金城、金湖兩鎮公所社會勞動執行場所,分別與金城鎮長李誠智、金湖鎮長陳文顧交流,並實地了解社會勞動人員的工作內容、出勤及執行環境,從第一線掌握執行情形,也感謝兩公所長期協助推動社會勞動制度。
趙燕利先前往金湖鎮公所勞動現場,了解社會勞動人在公所人員指揮下執行環境整理等工作,並聽取機構督導說明人力安排及實際執行狀況;隨後在李誠智陪同下前往金城資源回收場,深入了解社會勞動人員的工作環境與執行內容,針對人力配置、工作安排等議題交換意見。
趙燕利在視察過程中特別關心社會勞動人員執行期間面臨的問題與需求,希望透過檢察機關實地走訪,不只掌握社會勞動「有沒有做」,更進一步了解「怎麼做」,遇有執行上的困難,也能及時協調處理,讓制度真正發揮效果。
趙燕利表示,社會勞動制度除了具有替代短期自由刑、提供公益服務的功能,更重要的是讓受處分人透過實際付出勞務回饋社會、培養責任感,並在勞動過程中重新建立與社會的正向連結。社會勞動能否落實,不能只靠檢察機關單方面推動,更需要地方公所及各執行機構共同投入,才能兼顧司法執行與公共利益。
金門地檢署指出,金城、金湖兩鎮公所長期提供環境整理、公共設施維護及其他公益性工作與適當場所,協助社會勞動人員以實際行動回饋地方,對推動社會勞動制度具有重要助益。
金門地檢署表示,未來將持續加強與各社會勞動執行機構的聯繫,透過定期訪查及實地走訪掌握執行狀況,並依個案需求提供適切輔導與協助,讓社會勞動不只是履行法律責任,更成為重新融入社區、回饋社會的轉機,落實「柔性司法」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