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部地區驚傳多所大學共一三九名學生遭「無卡分期」詐騙,檢警查出西屯區誠選良品三C店林姓老闆、紀姓店長及林姓業務,向學生佯稱幫作業績就給五千元獎金,誘騙對方和融資公司簽約買產品。台中地院審理近三年,昨天依加重詐欺等判林姓業務八年八月,林姓老闆、紀姓店長獲緩刑,可上訴。
無卡分期詐騙案曝光後,包括、中台科大、台中科大、建國科大、僑光科大、、嶺東科大、亞洲大學、弘光科大都有學生受害,以逢甲人數最多,每人損失金額五萬至十萬元不等。
檢方起訴指出,林姓男子(卅四歲)是誠選良品公司負責人,紀姓男子(卅五歲)為店長,該公司主要經營電玩產品批發零售,同時兼手機、電腦分期購物服務,另名林姓業務(廿七歲)是從事三C產品買賣的自營業者。
檢方查出,三人自二○二三年三月起共謀組織詐欺集團,利用大學生作為人頭,假意以大學生購買三C產品向融資公司辦「無卡分期」,由林姓業務支付部分前期款項,或簽發受款欄為自己的無效本票。林向學生佯稱願代清償剩餘債務,誘騙學生介紹其他人簽立「無卡分期」購物合約,剩餘多數分期購物債務由簽約學生自行承擔,導致學生積欠債務。
檢方發現,林等人以虛構「MacBook筆記型電腦」交易,前後共一○二名學生受騙,以每件五千元報酬誘騙學生填申請資料,三人拿非購買的筆記型電腦與學生合拍照片後收回,並以照片取信融資公司,以核發每台分期購物款項八萬四千餘元,每筆林姓業務可獲六萬元酬勞、紀姓店長每件抽千元佣金。
林還以平板電腦、手機交易,共卅七名學生受騙,林等人除每件交易獲三千至五千元酬勞,還將商品轉售牟利。全案受害學生上百人,詐騙金額超過千萬元。
台中地院昨宣判,依加重詐欺等數罪判林姓業務一年兩月、四年、三年六月,併科罰金四萬元,未定應執行刑;紀姓店長判一年五月,緩刑五年;林姓老闆判一年五月,併科罰金兩萬元,緩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