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地區驚傳多所大學上百名學生遭「」,檢警查出西屯區誠選良品3C店林姓老闆、紀姓店長及林姓業務,向學生佯稱幫做業績就給5000元獎金,誘騙對方和融資公司簽約買電腦、手機,害139名學生背負卡債;台中地院審理近3年,今依加重詐欺等判林姓業務8年8月,林姓老闆、紀姓店長獲緩刑,可上訴。
無卡分期詐騙案曝光後,包括逢甲大學、中台科技大學、台中科技大學、建國科技大學、僑光科技大學、東海大學、嶺東科技大學、亞洲大學、弘光科技大學都有學生後害,又以逢甲大學人數最多,被害學生損失金額介於5萬元至10萬元不等。
台中地院今宣判,依加重詐欺等數罪判林姓業務1年2月、4年、3年6月,併科罰金4萬元,未定應執行刑,紀姓店長判1年5月,緩刑5年,林姓老闆判1年5月,併科罰金2萬元,緩刑5年。
檢方起訴指出,林姓男子(34歲)是誠選良品公司社負責人,紀姓男子(35歲)為店長,該公司主經營電玩產品批發零售,同時兼手機、電腦分期購物服務,另名林姓業務(27歲)是從事3C產品買賣的自營業者。
檢方查出,3人2023年3月起共謀組織詐欺集團,利用涉世未深的作為人頭,假意以大學生購買3C產品向資融公司辦「無卡分期」,由林姓業務支付部分前期款項,或簽發受款欄為自己的無效本票。
林向學生佯稱願代替清償剩下的債務,藉此取信大學生後,誘騙學生陸續介紹更多同學參加簽立「無卡分期」購物合約,而剩下的多數分期購物債務就讓簽約的學生自行承擔,以此方式向資融公司詐得款項,導致學生受有債務承擔的損害。
檢方發現,林等人以虛構「MacBook 筆記型電腦」交易,前後共102位學生受騙,林等會以每件交易可獲得5000元的報酬,誘騙學生將相關購物申請資料填妥,3人再拿非購買的MacBook 筆記型電腦與被害學生合拍照片,再將該MacBoo收回櫃台。
林等藉此取信資融公司,核發每台分期購物的MacBook款項8萬4078元給公司,且每核定一筆購物,林姓老闆就會交付林姓業務現金6萬元為酬勞,而紀姓店長每經辦1件就可抽得1000元的佣金。
此外,林等還會以iPad平板電腦或iPhone手機交易,共37名學生受騙,經查林等以每件交易可獲得3000元至5000元報酬,誘騙學生簽約購買取平板、手機,並交由林姓業務處理,林再將開商品轉售獲利。
檢方說,全案受害學生上百人,詐騙金額超過千萬,林等3人惡性重大,偵結依加重詐欺、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宣告沒收3人共同犯罪所得974萬3040元,及林姓業務單獨犯罪所得273萬87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