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號草屯路段今發生3車碰撞事故,一輛行駛於內側車道突「切」至外側車道,期間撞擊2輛車釀傷。警方表示,該計程車司機以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除依法開單舉發裁罰,也面臨吊銷駕照,並依公共危險罪依法送辦。
據了解,該起國道交通事故發生在今上午7時許,61歲林姓計程車司機駕車,行經國道三號南向223.5公里草屯段時,突然從內側車道「切西瓜」至外側車道,與外側車道的車輛發生碰撞,波及一輛在中線車道的自小客車,導致車輛毀損。
國道警方調查,林男駕駛營業用小客車行駛內側車道,驟然變換至外側車道,迫使21歲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讓道,但過程中仍撞擊陳男及駕車行駛中線車道的59歲林姓男子,3人酒測值均為0,造成計程車駕駛、陳男2人多處擦挫傷。
警方表示,經檢測,3名駕駛,而林姓司機「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可處以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該車牌照6個月,因而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已依規定製單舉發。
此外,林姓計程車司機行為涉犯「刑法」公共危險罪部分,調查後也將依法移送偵辦,再次呼籲用路人行駛道路時,應保持安全距離,切勿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以免因一時衝動引發交通事故,危及行車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