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在「大罷免」期間,被控在黨團協商會議,利用「隱藏號碼」打無聲電話干擾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前總召發言,羅提民事訴訟向罷團領銜人周庭諭、立委陳培瑜、王義川、台北市議員簡舒培、柯建銘助理周立軒連帶求償2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判決羅敗訴,陳培瑜等人免賠,可上訴。
羅智強主張,柯建銘2025年5月15日於黨團協商發言時,手機有來電通知,柯竟稱是他偷打電話打斷發言,不要耍小手段等,周庭諭、陳培瑜、王義川、簡舒培、周立軒分別於社群貼文、新聞,再度稱他打電話騷擾柯。
羅指出,陳培瑜曾說聽到他親口對立委徐巧芯說電話是自己打的,王義川也說是他打電話給柯建銘,簡舒培也批他「居然會用這種沒有顯示的電話,故意去打斷人家講話」、「沒有家教,在國會殿堂居然用電話打斷人家發言」。
羅智強事後強調沒有柯建銘的電話,並願意調閱通聯紀錄等,認為陳培瑜等人的言論侵害名譽權,惡意貶損他在社會上的評價,造成他精神上的痛苦,提告請求陳培瑜等人連帶賠償200萬元。
台北地院認為,周庭諭發言是根據立法院官方議事影像,且柯建銘也明確指出干擾電話是羅智強撥打,也有陳培瑜親驗所見的陳述,足認已盡合理查證,而認為電話干擾的手段形同兒戲,言論難認侵害名譽權。
判決指出,陳培瑜陳述的是親身見聞的事實,簡舒培、周立軒的言論,也是經合理查證判斷後加以評論,並無侵害羅智強名譽權的不法性。王義川發表言論的動機,並非專以毀損羅智強名譽為目的,而是提出對整體事件的看法,認為是對可受公評事項為善意評論,判決羅敗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