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林姓駕駛2次拒絕被罰54萬元,林不繳錢,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依法查扣他繼承的,迫使林面對滯納罰鍰,並同意在台北分署轉介下參加癮治療,以免酒駕再被罰錢。
台北分署表示,為遏止酒駕、毒駕歪風,確保用路人權益,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2026年度「交通專案」,針對酒駕、毒駕等交通違規案件,強力執行違規人滯納的罰鍰。
年約60歲的林2025年5月5日下午駕駛汽車行經新北市蘆洲區中山一路時,遭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攔查實施酒測,林當時以須緊急返家照顧母親為由拒絕配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罰18萬元。
林男2025年7月22日下午又騎車行經台北市大同區民權西路,再次遭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攔查實施酒測,再以同一藉口拒絕配合,又被加重裁罰36萬元,他2次拒測被開罰54萬元分文未繳,案移送台北分署執行。
台北分署調查林男的財產、所得狀況,發現他銀行帳戶內有大筆款項,隨即執行林的存款27萬餘元,更發現林男與其家屬共同繼承1棟房產,派員查封。
台北分署說,查封的房屋雖不是林的居住處所,卻是他兄長居住使用,造成林在多方壓力下主動面對滯納罰鍰,針對尚未繳納的部分提出分期付款方案,林聽聞台北分署有酒癮治療轉介計畫,當場表示有參與意願,希望透過參加酒癮治療杜絕酒駕行為。
台北分署呼籲,對於酒駕等交通違規案件的罰鍰,除施以執行作為強力執行,也會採行轉介與關懷多元措施,輔導義務人接受酒癮治療,達成預防酒駕再犯的目標。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