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對重大犯罪重刑化聲浪增加,台灣刑事司法學會及國立犯罪研究中心今邀集法界及學界人士研討交流,提醒重刑化修法應兼顧社會安全及犯罪矯正,單純加重刑罰未必能有效解決問題。
刑事司法學會及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今早舉辦「 重刑化(無期徒刑)修法對犯罪矯正的衝擊:台灣與國際的發展趨勢與影響」座談會,邀集政府代表、法律與犯罪學界及矯正實務工作者,針對國際修法趨勢、台灣制度爭議、矯正機關衝擊及受刑人管教輔導策略進行交流。
前長說,重刑化將使監所高齡化與長照需求更加明顯,單靠擴建監所並無法處理根本問題;刑事政策須回到再犯原因、家庭與社會支持、就業機會及社區資源等面向。監所雖提供職業訓練與就業媒合,但出監者常因標籤、生活地點與缺乏後續追蹤而難以穩定就業,因而需要地方政府、社政、衛政、警政及民間資源共同承接。
法務部司長張曉雯說,對極端重大個案的社會防衛與無期徒刑制度,仍有持續討論的必要;面對矯正機關超額收容的壓力,應從易科罰金、社會勞動等替代措施及社區資源運用等面向,減輕不必要的入監負荷。
台灣刑事司法學會理事長楊士隆說,近年全球長刑期及無期徒刑受刑人口持續增加,監禁擁擠與收容人高齡化已成各國矯正制度的共同挑戰。台灣長刑期受刑人近年占在監人口超過3成,若重刑化政策進一步擴大不得假釋範圍,可能形成「只進不出」的長期收容存量,逐年加重舍房、戒護、醫療與長照負擔,並提高受刑人心理適應及監所秩序維持的難度。
最後綜合意見認為,重刑化不應成為回應個別重大案件的單一工具,而應建立在具體犯罪態樣、科學證據、比例原則、風險評估與完整配套之上。未來無期徒刑及假釋制度的規劃,應將被害人權益、公共安全、人性尊嚴、監所安全、矯正人力與出監支持一併納入評估,讓刑事政策兼顧社會信賴與制度永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