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刑警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長陳冠良,涉嫌利用職務查詢民眾,並將資料提供給一名疑似從事業的吳姓友人,據了解查詢數量至少數10筆以上,並疑有對價關係。北市警今年清查、勾稽員警查詢紀錄時發現異常,隨即報請台北地檢署偵辦,並由警政署政風室等單位共同調查,今天拘提陳冠良及吳姓男子到案。兩人經檢察官複訊後,遭聲請羈押禁見。
據了解,案件時間點疑可追溯至今年3月,陳冠良涉嫌多次利用職務系統查詢個人資料,再提供給吳姓友人使用。由於涉及資料筆數不少,北市警在內部勾稽查詢紀錄時發現異常,進一步比對後主動報請檢方指揮偵辦。
北市警表示,由於陳冠良擔任科偵隊長,職位敏感,全案由台北地檢署指揮,並結合警政署政風室、北市警政風室、督察室及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15日早上執行搜索與拘提。陳員及吳姓共犯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檢方認為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警初步認定,陳員涉嫌貪污、洩密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至於究竟提供哪些個資、吳男取得資料後如何使用,以及兩人之間是否有其他利益交換,將是檢方後續追查重點。
刑警大隊今天也立即召開考績會,決議將陳冠良一次記二大過,報請警察局逕予免職。北市警表示,案件由警方內部自檢發現,後續仍將配合檢方持續追查個資流向及是否涉及對價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