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刑警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長陳冠良,疑「幫查」栽跟斗,陳涉嫌從今年3月起,利用警用系統查詢民眾個資,提供給已、目前從事房仲業的前刑事局警官吳政祐;由於吳是陳冠良踏入警界時,帶他學習辦案的「師父」,陳疑似被師徒情牽絆,因此鑄下大錯。檢警懷疑兩人間存在對價關係,15日早上拘提兩人,檢察官複訊後均聲請羈押禁見。
吳政祐過去是刑事局2線3星警官,陳冠良年輕時投入刑事工作,由吳帶著辦案,兩人多年來維持師徒情誼,吳近年退休後轉往房仲相關工作,陳則一路升任北市刑大科偵隊長,未料如今這段多年交情,如今卻變調成為檢警追查焦點。
檢警掌握,陳冠良疑自今年3月起,多次透過警用系統查詢民眾資料,疑有數十筆以上資料交給吳政祐;至於吳為何需要這些個資、是否與房仲業務有關,還需要進一步調查。
台北市警察局定期勾稽員警查詢個資紀錄時,發現陳冠良的查詢數量及時間異常,循線比對後,向上通報並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由於陳冠良擔任科偵隊長,身分及職務敏感,全案由台北地檢署指揮,結合警政署政風室、北市警政風室、督察室及刑警大隊等單位調查,15日上午同步執行搜索及拘提,將陳、吳兩人帶回釐清,兩人移送北檢後,檢察官複訊認為有羈押必要,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吳政祐過去曾任刑事局偵查第九大隊第三隊副隊長,昔日同僚形容辦案積極、擅長布線;但他曾兩度因酒惹禍;20餘年前他赴台中辦槍毒案件時,酒後在車內睡著,車門未鎖,警槍遭歹徒偷走,事後遭記過調職。2016年在台北酒駕遭逮,酒測值每公升0.56毫克,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北市警初步認定,陳冠良涉嫌貪污、洩密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北市刑大緊急召開考績會,一次記陳兩大過,報請警察局逕予免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