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12日宣布起訴一個由11人組成的婚姻移民詐騙集團,指控該集團在十年內幫助超過1000名外國人通過與美國公民假結婚的方式移民美國,受益者中絕大部分為中國公民。
在被起訴的11人中,除由華人組成的核心人員外,還包括四名非華裔的美國籍女性,分別為Erika Johnson、Sigrid Cetino、Angela Duenas和Michelle Duenas。她們在被招募與外國人結婚後,主動加入詐騙集團,開始幫助其物色其他對象。
2025年1月15日,Johnson從威徹斯特郡前往史泰登島,在被告Anthony Cheng的主持下,與一名外籍人士結婚。在此後的十個月內,她便與2024年12月17日完成了假結婚的Cetino一道,在家鄉威徹斯特尋覓其他可以被詐騙集團利用的對象,起訴書指出,一場發生在當年3月1日的婚姻便是由Johnson充當「月老」。
根據起訴書所述,這個詐騙集團行事風格嚴謹且專業,招募者並非「是個美國人就行」。像Johnson和Cetino這樣充當「獵頭」的人員,首先要蒐集潛在招募對象的報稅表、出生證明、駕照等基本身分信息,如有可能,還會進一步打探對方的就業情況、收入水平和婚姻史等。完成資訊蒐集後,他們會將其轉給集團內的高層人員把關,審核標準包括美國公民的年齡、職業、收入(以確定其是否有資格為外國配偶申請I-864表格)、住址、上一段婚姻延續時間以及是否有孩子。

審查通過後,集團成員才會將這些對象與他們的「客戶」配對。配對成功後,集團會用現金付給結婚對象3萬元、付給「獵頭」5000元,而為了確保結婚對象長期配合,他們採取分期付款機制,完成婚姻登記並提交綠卡申請後,支付頭期款約1萬元;外籍配偶拿到兩年期臨時綠卡後,支付1萬5000元;而尾款5000元則會等到「客戶」順利拿到永久綠卡後才會支付。
通過起訴書提到的一個細節可看出,集團核心成員自始至終都明確把他們的操作看作一種生意,而非傳統意義上的婚姻介紹。甚至在參與騙局的美國公民產生「非分之想」時,還會敲打他們「擺正自己的位置」。
2024年11月12日,核心被告Amy Cheng曾向充當「獵頭」的被告Michelle Duenas發訊息稱,她沒有收到其中一名美國籍假結婚參與者的社安號、三年報稅單和收入證明,要求Duenas向「這名女孩」催促,並提到她「聽說那女孩想向男方要錢買食物」。Amy Cheng則發布指示:「你提醒她,這是一場商業交易,他不是她真正的丈夫,他沒有義務負擔她的生活。別給我找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