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高鐵清潔人員日前在車廂廁所發現不明提袋,打開驚見百萬元現金,目前巨款暫由高鐵保管。然而外界質疑,隨身帶大筆現金搭車不合常理,恐為不法金流,高鐵未報警,是否會錯失偵查犯罪機會?知情人士透露,為顧及旅客隱私,原則將以遺失物流程處理,拾獲當下或招領過程若發現明顯異常,一定會聯繫警方。
據了解,由於高鐵定有遺失物規範,鐵路警察局尊重公司流程。唯遺失物涉及犯罪時,將會主動請高鐵公司配合移交。
台灣高鐵傳出十日晚間六七九次列車自南港開出後,剛過,清潔人員竟於廁所內發現不明提袋,裡面裝有一百萬現金,隨即通知列車長,於列車抵達終點左營站後,由高鐵人員收入保險箱保管。事發至今兩天過去,仍無人認領。
對此,高鐵公司表示,為免冒領疑慮,不證實任何遺失物消息。但於列車尋獲民眾遺留物品,都將依「遺失物作業流程」處理。據了解,鐵路法規定,遺失物公告一年仍未被領回,所有權將歸高鐵公司。
實際搜尋高鐵遺失物查詢系統,短短半年間,「現金遺失物」多達五九三九筆,金額有大有小,全都暫時收在高鐵遺失物中心保管。即便是二○一九年時,高鐵北上列車發現裝有三百萬現金的行李箱,事後證實失主為時任立委陳明文,高鐵同樣沒報警。
不過同是軌道運輸業,台鐵去年五月接連發生兩起於車廂及車站廁所拾獲大額現金事件。車站皆於清點後通知鐵警。事後發現兩起案件分別涉及地下匯兌不法所得及詐騙車手贓款。
高鐵表示,遺失物若含有現金,工作人員皆會於監視器可拍攝處,由督導或指定人員進行檢視清點,並明確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