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深入追蹤、藥駕問題,揭露「喪屍煙彈」引發的失控危機與街頭安全風險。台北市議員今天質詢毒駕拒測議題,質疑儘管現已加重處罰,但拒測比例愈來愈高,很多毒駕酒駕敢拒測不甩,恐變成「逃生門」,認為拒測應要有刑事罰。北市警表示,目前執法會盡量去做,會綜整意見提供警政署參考。
游淑慧今天在議會質詢毒駕、酒駕拒測議題,從105年到115年,毒駕酒駕拒測次數愈來愈高,議員調閱資料發現,拒測一次人數有7622人、拒測2次466人,拒測3次以上也高達129人,甚至拒測前五名次數分別是9次、7次、6次、5次及4次。
「竟可以在北北桃,被攔查並拒測到9次…,是不是天天在毒酒駕?」游淑慧說,這個最高9次拒測的,根本是不得了的機率,甚至累積罰款已達到8百多萬,也都沒有繳。儘管毒駕拒測現有加重罰款,從18萬元提高到27萬,毒駕車輛現拒測是沒入,但之前移置車輛時,約僅三成車會贖回去,有七成就是丟著不管,現在儘管修法沒入,但對方還是不管,也根本不繳納罰款,被送強制執行沒有財產一樣也對他沒輒。
游淑慧認為,除非行政執行可以管收,否則都沒有用。等同在路上繼續酒駕、毒駕,公共危險一樣在路上趴趴走。因對許多毒酒駕行為人來說,酒駕毒駕拒測都是行政罰,不會有刑事罪,等同拒測變成「逃生門」?
對此,市刑大表示,今年五月中開始,如果現場發現毒駕拒測,可以移請檢察官逕行逮捕移送偵辦,還是有威嚇力量,統計到七月底,取締毒駕拒測有43件。
北市警察局長林炎田表示,的確會有一些少數個案,但如果發生車禍一定要測,不可以拒測,都有依照執行程序。但目前只能做,就是盡量去做,應該大家要有這個意識,該修法就要修法。會綜整意見提供警政署修法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