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7月21日實施,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至台北地檢署控訴,外送平台Uber Eats未依專法補發基本報酬,利用違法自製的演算法公式短付「疊單」報酬,刻意詐騙外送員提供勞務,今提告Uber執行長庫斯洛沙希、新上任的Uber Eats台灣區總經理等人及相關公司涉得利等罪嫌。
聯盟發言人蘇柏豪今赴台北地檢署,依刑法詐欺得利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提告Uber執行長庫斯洛沙希(Dara Khosrowshahi)、優食台灣公司董事長Michelle Georgette Parker、新上任的Uber Eats台灣區總經理等涉嫌參與報酬計算規則決策的人員,及台灣宇博數位服務公司、優食台灣公司、優食台灣管理顧問公司、優食好物台灣公司。
蘇柏豪表示,他在首期帳單期間,遭UberEats短付466.2 元,Uber Eats在台的外送員人數眾多,且「疊單」是大量使用的派單型態,請求檢察官調取相關期間全體外送員的訂單及結算資料,查明實際受影響人數與短付總額。蘇表示,沒有辦法接受國際平台欺壓台灣人、無視台灣法規、挑戰公權力,害外送員少了非常多的薪水,因而提出加重詐欺等告訴,希望檢察官還給外送員公道。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表示,Uber Eats平台早已清楚理解法律規範,去年12月30日官網公開說明專法最低報酬及疊單計算方式,今年7月20日專法實施前夕,平台透過外送夥伴App公告承諾,將主動核對訂單法定基本報酬,不足者自動補足差額;7月21日外送專法實施,隔日7月22日平台再次公開聲明,重申將補發法定基本報酬,讓外送員以為可以不被剋扣。
陳昱安指出,直至今年8月6日,Uber Eats平台首次發放最低報酬差額並公布實際計算方式,他們發現平台竟未依法核算,而是擅自採用新的自製計價方式,壓低最低報酬基準,這套計價方式已被勞動部定調違反專法。
陳昱安舉例,以外送專法基本報酬算法,外送員同時接兩單,「第一單花費25分鐘、基本報酬102.1元」,「第二單花費29分鐘、基本報酬118.5元」,總計花費54分鐘、基本報酬220.6元,但UberEats計算總花費29分鐘、僅發放118.5元,認為UberEats違法得利102.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