蛙蛙文創負責人張友慧被控未經核准製造、販售醫療,檢方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等罪嫌起訴蛙蛙文創、張友慧、張的胞弟張維倫;台北地院今依醫材法判張友慧有期徒刑2年,另依違反公司法判他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張維倫獲判無罪,蛙蛙文創判罰金100萬元,犯罪所得212萬元沒收。可上訴。
蛙蛙文創自2020年下半年嚴峻時期,陸續向各大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推銷「醫療級口罩」團購,卻在收取款項後發生遲未出貨、或消費者收到非醫療級口罩,檢方介入查辦。
檢方指控,張友慧2020年9月起未經衛生福利部核准,擅自製造並販售醫療用口罩,獲不法利益4401萬元,涉嫌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將蛙蛙文創、張氏兄弟提起公訴。
偵查期間,有505名消費者因未收到口罩或收到的是非醫療用口罩,提告蛙蛙文創涉嫌詐欺,檢方則認為屬民事糾紛,應循民事程序救濟,將涉此案情的25名被告不起訴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