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童姓男子,去年6月在自家庭院發現一條第三級保育類「黑眉錦蛇」,因擔心家人安全,便拿捕蛇夾將蛇控制後移往附近農田放生,並將過程拍成上傳臉書。不料,警方在網路發現影片後,認涉及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主動展開調查並移送法辦。不過,檢方認定童男只是為了安全移置蛇隻,不起訴處分。
警方指出,童男明知黑眉錦蛇屬第三級,仍使用捕蛇夾夾住蛇身,且拍攝影片上傳臉書,因此依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非法獵捕、騷擾及虐待保育類野生動物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偵查時,童男坦承曾使用捕蛇夾夾住黑眉錦蛇,但否認犯罪。他表示,當時黑眉錦蛇突然爬進住家庭院,他和妻子都受到驚嚇,為了避免發生危險,才利用捕蛇夾控制蛇身,再將蛇帶到隔壁農田放生,全程沒有傷害或殺害黑眉錦蛇。
童男的妻子也證稱,當天她在庭院發現蛇後,立即通知丈夫前來處理,夫妻兩人隨後一起將黑眉錦蛇移到附近農田放生,與童男的說法一致。
檢察官表示,野生動物保育法所稱的「騷擾」,是指以器具或其他方式干擾野生動物;「虐待」則是造成野生動物受傷或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獵捕」則是利用器具捕取或捕殺野生動物。
檢方審酌相關證據後認為,童男只是利用捕蛇夾控制蛇體,方便將蛇安全移往其他地點野放,沒有進一步傷害、宰殺或長時間拘禁黑眉錦蛇,也沒有證據足以證明他有獵捕、騷擾或虐待保育類野生動物的犯意。
此外,黑眉錦蛇是因爬入住家庭院,童男基於維護自身及家人安全才出手處理,並於事後立即將蛇放生,整體行為屬於安全移置,與野生動物保育法所規範的非法獵捕、騷擾或虐待行為有別。且童男以捕蛇夾移置黑眉錦蛇外,並無其他積極證據足以證明涉有違法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