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區2日發生車禍,當時28歲薛姓女子準備過馬路,行駛小的58歲鄭姓男子,準備沿新生路左轉環北路(往延平路)方向,卻完全沒有放慢速度,竟直接撞上薛女,致使薛女受有腦出血等傷勢。交通局回應,交通局表示,將依公路法規定業者7萬元,並要求檢討事故原因,提出具體改善措施。
交通局表示,中壢區免費公車L209路線由勁揚通運有限公司營運,8月2日下午3時許,該路線公車(車號KQA-1016)行經中壢區新生路左轉環北路(往延平路方向)時,與行經人行穿越道之行人發生碰撞,造成1名行人受傷送醫,目前仍在醫院接受治療。
事故發生後,交通局立即掌握事故情形,並要求該公司派員積極處理,持續關懷傷者傷勢及治療情形,並依規負擔事故所衍生之醫藥、醫療補助費用,交通局也將持續督促業者妥善辦理後續理賠事宜,保障傷者權益。
交通局表示,經查該業者涉及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第1項規定,將依公路法規定裁處新臺幣7萬元罰鍰,並要求業者全面檢討事故原因,提出具體改善措施。
交通局重申,對於危及用路人安全的重大交通事故,將秉持「依法查處、督促改善、確保安全」原則,要求業者落實駕駛管理及安全制度,並確實執行路口停讓、指差確認等安全作業,提升駕駛安全意識,降低事故發生風險,共同維護市民安全的交通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