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區一名何姓男子疑似對不滿,今年5月初和中旬,三度自住家寄送對時局不滿的Email到俗稱「總統信箱」的總統府官網「寫信給總統」民意信箱,揚言「下次讓我再遇到總統車隊,我就直接撞上去」、「開始認真學習烏克蘭的百姓製作汽油彈」等語,新北地檢署依公眾、恐嚇危安罪嫌將何男起訴。
檢警調查,何男先是在今年5月2日上午9時53分,自三重住處透過自己申辦的Yahoo電子信箱,寄送內容為「看完你們的回覆,真想殺光你們…各種侵占,侵占中國,侵占台灣,侵占資產,冒充人類」的電子郵件。
同日10時31分,何男再度寄送一封電子郵件,內容提及「法律申訴居然要分酬勞?然後依法行事,那我申訴什麼?我自己查法條就好了,養一堆智障浪費錢」、「法官只要回覆錯誤,也不用管內容,你們總統府也只要隨便打發人,到底要忍耐多少個20多年?浪費我時間」、「雖然機率不高,但是下次讓我再遇到總統車隊,我就直接撞上去,不會只按喇叭了」。
同年月14日,何男三度寄送電子郵件到總統信箱,表示「想殺人之衝動不下千次,已然盡了告知義務,只是你們都不處理,恐怖份子真的很恐怖,又要繼續侵占的人生,先前保底策略是崁捷運的鐵桿,或者敲破地方法院的玻璃」、「依照此恐怖份子之規模,就得開始認真學習烏克蘭的百姓製作汽油彈,去幫忙加油站加油」、「可能我的人生就是浪費掉了啦,不過既然是國家級的指令,那我只好往這所謂的恐嚇方面去認真執行…」。
總統府收到何男上述信件後,由府方政風室函轉刑事警察局,交由台北市刑大通知何男到案說明,他則辯稱,雖然別人看到電子郵件中的言論可能會害怕,但自己本意不是要恐嚇公眾。
檢察官認為,何男已有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而為恐嚇公眾的行為,致使公眾有人心生畏懼,公安秩序受到騷擾及不安,其犯行不需要待行為人主觀有進一步實現加害內容或決意,或公眾安全已發生實害,才能該當其罪,因此未採信其辯詞將他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