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林姓男子昨天凌晨開妻子的轎車,在台中市沙鹿區和龍井區共3處路口甩尾、燒胎,有駕駛途中目擊說很危險,懷疑對方毒駕或酒駕;清水警分局和烏日分局迅速查出車主身分,林男到案坦承開其妻車輛甩尾,警方開出3張,其妻車輛牌照被吊扣6個月。
清水分局表示,昨天凌晨0時50分,一輛銀灰色轎車陸續在沙鹿區及龍井區3處路口甩尾,清水分局及烏日分局經調閱確認涉案車輛後,昨天下午查緝涉案駕駛26歲林姓男子犯嫌到案說明,全案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請台中地檢署偵辦。
林嫌危險駕車違規行為,清水分局及烏日分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第43條第1項第1款予以舉發總計3處3張,每案最高可處3萬6千元罰鍰;車主羅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第43條第4項予以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
警方呼籲,蛇行、甩尾燒胎行為,均屬危險駕駛,不僅會面臨高額罰鍰還會被移送刑法偵辦,警方將持續針對易發生危駕路段加強巡邏、取締,以維護交通秩序與公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