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嘉義市經國新城D社區有十四戶,管理委員會決議讓既有一二五戶維持原有,分配十四格增設車位給國防部,國防部提告指增設車位未獲使用執照。嘉義地方法院認定,讓早年抽中合法車位者不再抽籤,讓少數住戶承擔不利益,判決議無效;可上訴。
經國新城D社區因停車位分配問題爭訟多年。社區去年十二月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針對國防部所屬十四戶空戶停車位案表決,主張尊重多年使用習慣,暫停車位抽籤,讓一九九七年抽籤取得車位使用權的現有一二五戶續用,剩餘十四格供國防部十四戶使用,表決通過。
國防部提告,主張未參與早年抽籤是因房屋當時尚未出售、沒有使用停車位需求,不代表同意放棄日後抽籤權利,且被分配的十四格屬未取得使用執照的增設車位,可能面臨恢復原狀、封閉或拆除風險,無法與合法車位相提並論。
法官認為,合法車位少於住宅戶數,因此住戶規約設計每年公開抽籤機制,卻讓早年抽中合法車位者近乎永久使用,不再抽籤,國防部或未來購買這十四戶的住戶只能使用未合法增設的車格,存在遭拆除失去停車權益風險。
法官認定,管委會屢次透過多數決方式,限縮少數區分所有權人對共有部分的合法通常使用權,已損害特定區分所有權人,構成權利濫用,判決該決議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