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天證實,一名馬來西亞籍涉嫌攜帶約25公斤搖頭丸及少量安非他命,從吉隆坡飛抵蘇卡諾-哈達國際機場後遭查獲逮捕,將依法接受印尼法律制裁。馬來西亞表示,全力配合調查。
星報(The Star)、 新海峽時報(New StraitsTimes)等媒體報導,武吉阿曼(Bukit Aman)犯罪調查部總監胡笙(Hussein)表示,這名犯罪嫌疑人是在印尼被逮捕,也會接受印尼法律的制裁。
這名機師是在印尼海關對機組人員行李檢查時,透過X光檢測發現有可疑影像,進一步搜查後,在行李內共查獲14包毒品,包括7萬多顆搖頭丸,重約25公斤,另有少量安非他命。
印尼警方檢驗結果顯示,犯罪嫌疑人對安非他命、搖頭丸及古柯鹼均呈陽性反應。
報導指出,初步調查顯示,犯罪嫌疑人並非首次參與毒品,曾3度替販毒集團運送毒品,包括曾將安非他命運往沙巴州,也曾將安非他命走私到雅加達。
印尼機場海關辦公室雖未透露這名機師任職的航空公司,但航班編號顯示,這架飛機為馬來西亞航空公司(Malaysia Airlines)航班。
今天發表聲明指出,已啓動內部調查,對任何形式的不當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也會配合有關部門調查。
馬航指出,全案目前由印尼執法單位調查,無法進一步評論案件內容。
印尼警方表示,正追查背後跨國販毒集團,調查是否涉及馬來西亞與印尼兩地的運毒網絡。
馬來西亞對毒品犯罪也採取嚴厲執法措施。根據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販運毒品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持有冰毒、安非他命、大麻等毒品,也可能依犯罪情節面臨重刑。
大馬警方近年來曾破獲多起跨國販毒案。根據警方調查,販毒集團多半利用大馬作為毒品中繼站製毒,再透過管道運往第三國家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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