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姓男子於去年第11屆立法委員罷免案日前10日轉發評論內容,違反選罷法相關規定,遭台中市選委會裁罰10萬元,逾期不繳納而遭移送強制執行,台南分署收案後,發現他有存款可供執行,經扣押存款後繳清。
台南分署指出,第11屆立法委員罷免案去年8月23日登場,丁男於投票日前10日轉發評論民調內容,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第3項規定:「政黨及任何人自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前二項資料。」遭台中市選委會裁罰10萬元而拒繳。
台南分署表示,執行人員於今年4月間收案後,調查發現他有存款可供執行,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經金融機構回覆足額扣押存款,後核發收取命令交台中市選委會收取後全數清償。
台南分署呼籲,2026年九合一選舉將於11月舉行,請民眾務必遵守選罷法相關規定,以免誤觸法網而受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