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祕書長去年擔任總統府副祕書長時,在政論節目指國民黨刪除中小企業預算,立委控告張涉嫌誹謗、違反選罷法。台北地檢署今偵結,認為張評論內容屬可受公評之事,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
國民黨立院黨團王鴻薇、羅智強、陳玉珍去年至台北地檢署控告張惇涵上政論節目造謠國民黨刪除中小企業預算,涉嫌誹謗、違反選罷法。
陳玉珍表示,張惇涵公開造謠國民黨團陳玉珍刪減預算,意圖促使大罷免,「沒有刪除中小企業預算這回事,張惇涵公開造謠,應下台負責」陳玉珍也提出民事訴訟150萬元並回復名譽,台北地方法院去年10月以張基於陳提案事實為評論,應受言論自由之保障,未不法侵害陳的名譽權,判決訴訟聲請駁回。
羅智強當時指出,張惇涵他是明知故犯,為了鼓動罷免,現在進入選舉罷免期間,用造謠的方式意圖使人被罷免,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民進黨盤算很清楚,用政府官員造謠,罷團依政府官員的謠言到處發黑函,當你告罷團時,罷團就說這是政府官員說的,所以正本清源先從官員著手」。
指出,張惇涵在網路節目「川普關稅衝擊台灣 總統府副秘張惇涵揭賴清德祭出五大對策幕後!分析有兩大目的!藍喊停止大罷免「有兩個無法」豈有此理,提出個人主觀意見及評論,評論內容屬可受公評之事,不能以撤案就認為張所言與事實不符,全案犯罪嫌疑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